
吵架的理由,通常來自第三者,兩個人吵得臉紅脖子粗,當事人卻覺得莫名其妙。 現在的我,就有這種感覺。
釣魚台如果會說話,他一定會說,別吵了,我是我自己的~~都別爭!
住在上海的友人說,外頭很亂少出門為妙。這的確是。
但是北京的友人說,為了身家性命還是得出去,去買五星旗貼紙,貼在 TOYOTA 愛車上,以免~~~~

此外,台灣來美免簽即將上路,移民署指出,屆時台灣來美旅客需在旅遊前,上網申請「旅遊授權電子系統」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)。
本報日前刊登雙重國籍惹麻煩一文,引起不少讀者關注。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移民署秘書劉文章表示,中華民國對雙重國籍國民出入境,有不少具體的規定,僑民除需秉持「用同一本護照出、入境台灣」、「一次只能用一種身分進出」外,也需留意「外國護照有效停留期限」。
劉文章說,中華民國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並無強制規定持雙重國籍者是否一定要憑中華民國護照出入境。為協助華僑順利返回僑居地,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者,可在合法的停留期限內,出境時,在海關申請在外國護照上補蓋入、出境章。
然而,若持美國護照出、入境的華僑,出境台灣時,卻不得要求海關在中華民國護照上補蓋章。
劉文章並表示,用美國護照到台灣,免簽可停留一個月(30天)。他舉例說,若只停留15天,沒有超過美國護照上免簽停留期限,即可以要求出境時補蓋入、出境章。
但若停留台灣期間超過30天,需看是否有中華民國簽證,若沒有的話,只能補蓋出境章,不得要求補蓋入境章。
他並表示,若持美國護照入、出境台灣,沒簽證者基本上需在30天內離境,除非遇到重大不可抗力事件,可至台灣移民署辦理延期,否則逾期出境將罰款,且一年內不得使用免簽證進入台灣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一旦台灣來美免簽證上路,遊客都需上ESTA網站申請旅遊授權電子系統。劉文章說,美國對免簽證適用國家,都需從國土安全部網站電子系統填寫旅遊授權書,通過之後才能進美國,等於是查核系統,但「最後是否能入關的決定,還是在美國海關」。相關網站可上www.usatravelvisa.net。
